徐彬,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教育背景】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曾任某国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法务经理,拥有银行从业、证券从业、基金从业资格,
【业务领域】擅长办理银行、基金等金融类案件,以及其他合同纠纷案件。从业至今办理过多起涉案金额较大、案情较为疑难复杂的金融、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
【过往业绩】
1.陕西某物流公司诉某银行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判决某银行赔偿陕西某物流公司400万元,后代理某银行申请再审后,帮助某银行减少200万元损失;
2. 某银行诉赵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一审法院对相关网络贷款业务办理流程不熟悉,导致判决驳回某了银行诉讼请求,后代理某银行提起上诉,并在二审成功改判支持了某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3. 朱某某诉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一案,朱某某认购了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行的所谓“私募基金”310万元,后被告知投资失败。代理朱某某诉至法院,成功认定该案名为私募基金投资,实为民间借贷,为朱某某取得有利判决;
4.某银行诉某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某银行就某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某银行开设保证金账户资金一案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后代理某银行提起诉讼,取得了对某银行有利结果;
5.赵某某诉某银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赵某某在执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某银行开设的保证金账户资金过程中,某银行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支持了该异议。后赵某某不服提起该诉讼,代理某银行参与本案诉讼,最终驳回了赵某某全部诉讼请求;
6.某银行诉某酒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所涉标的金额五千余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某银行诉讼请求,后某酒店提起上诉,代理某银行参与二审阶段。在向法院递交答辩状、代理意见之后,某酒店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7.某银行诉尚某、郭某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此前人民法院一审以该案存在公证为由裁定驳回某银行起诉,二审维持了该裁定。后代理某银行另行起诉后,法院支持了某银行全部诉讼请求;
8.李某某与某银行、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申请复议一案,代理某银行参与复议听证,人民法院最终驳回李某某的异议。